通知報告首頁 > 通知報告
衛(wèi)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關于邀請律師事務所登記入庫的更正公告
將原公告中第三條“入庫需提供材料”第二項“供應商需提供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,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”修改為“供應商需提供2021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,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”。
衛(wèi)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2023年1月10日
- 上一篇:拍賣公告
- 下一篇:衛(wèi)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邀請律師事務所登記入庫的公告